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订立抵押合同时,抵押权人和抵押人是否可以在合同中约定在债务履行期届满抵押权人未受清偿时,抵押物的所有权转移为债权人所有?

123发布时间:2015年2月24日 银川建设工程合同律师  
    如果当事人双方在设立抵押权时约定,当事人不履行债务时,由债权人取得抵押标的物所有权,这样的合同在法律上叫做绝押合同。依照我国《担保法》的规定,禁止绝押合同。也就是说,抵押权人和抵押人不可以在合同中约定当债务履行期届满而债权人未受清偿时,抵押物的所有权转移为债权人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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