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川建设工程合同律师
法律热线:
文章详细

行使不安抗辩权应具备的条件有哪些?

123发布时间:2016年8月23日 银川建设工程合同律师  
行使不安抗辩权应具备以下条件:

  (1)必须是在同一双务合同,互负债务,具有关联性,形成对价关系。在单务合同中,不存在不安抗辩权的问题,不是同一双务合同,也不存在不安抗辩权的问题,虽是同一合同,但没有对价关系,同样也产生不了不安抗辩权。

  (2)对方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的能力。设立不安抗辩权的目的是为了保障先履行一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因此行使不安抗辩权必须以后履行的一方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的能力为前提,没有确切证据证明后履行的一方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的能力,就不能行使不安抗辩权。



All Right Reserved 银川建设工程合同律师
All Right Reserved Copyright@2024 版权所有 法律咨询热线:13639582885 网站支持: 大律师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