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借款合同中,贷款人的权利主要有:
1 有权请求返还本金和利息。
2 对借款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权。贷款人可以按照约定监督、监察贷款的使用情况。
3 停止发放借款、提前收回借款和解除合同权。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借款用途使用借款的,贷款人可以停止发放借款、提前收回借款或者解除合同。
贷款人的主要义务有:
1 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提供借款。贷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提供借款,造成借款人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2 在借款合同中,贷款人不得利用优势地位预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不得将借款人的营业秘密泄漏于第三方。否则,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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